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X**ZB**J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学图像软件精子质量模块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的第4点作如下更正: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与投标设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更正为: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与投标设备相应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故对谈判文件的公示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和开标时间进行顺延,谈判文件公示时间顺延至:**年3月**日,购买谈判文件时间顺延至:**年3月**日**:**分,开标时间顺延至:**年3月**日上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 (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