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轨道交通产业园南车路江湾路改造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东轨道交通产业园南车路江湾路改造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的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修改:
1、招标公告的第4.1条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款及招标文件中其他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勘察)”:统一修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勘察)”。
2、本项目批准文号统一修改为:新发改〔**〕**号。
3、现补充《广东轨道交通产业园南车路江湾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作为本澄清修改通知附件发出,详见本通知附件。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年3月**日
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