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YR-A-**-3 | 宗地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汕头潮南纺织印染 环保综合处理中心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0,≤3.5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米 | ||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略)/公顷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IA**| (略)BA** |
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2月**日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2月**日**时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作为纺织业的产业建设用地,项目不得设置印染工序。 2、用地位置:汕头潮南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YR-A-**-3地块。 3、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 4、用地总面积:**.**平方米(**.**亩),其中实用地面积**.**平方米(**.**亩)、道路面积**.**平方米(**.**亩)、防护绿地面积**.**平方米(2.**亩)。 5、规划设计主要技术指标: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容积率上限为弹性控制,可结合实际需要编制建筑设计方案予以适当放宽。 6、地块内可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用房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地块实用地面积的7%,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 7、地下空间作为停车和其他配套设施用房。 8、建筑间距和建筑退让用地、道路绿带等红线的技术要求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9、倡导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方式。机动车主出入口宜安排在地块的北侧、南侧和西侧,与城市道路间应设置缓冲段及相关安全标志。 **、地块室外高程不得高于机动车主出入口处规划道路中心线高程1.0米。 **、建筑外立面主色调采用白、灰、黑色系,建筑设计方案报批时应附立面效果图。 **、围栏应采用通透式围墙或绿篱,高度不得超过2米,通透式围墙通透比例应大于**%且退规划道路绿化带红线1米以上。 **、各类管线的接出(入)口根据《汕头潮南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予以确定,接出(入)口原则安排在用地内侧。 **、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安全、环保、人防等要求。 **、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少于**%。 **、按不低于国标基本级绿建标准建设。 **、未涉及问题,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出让地块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出让红线图》,按实用地面积出让。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二)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潮南辖区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日内在汕头市潮南区(略),且其经营范围为纺织品、针织品生产、制造等,并在潮南区办理税务登记;竞得人为已在潮南辖区内登记并办理税务登记的除外。
(三)竞买申(略)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略)的企业名称。若竞得,(略)拟成立时间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股东组成、成立期限、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等内容。
(四)竞买申请人竞得本宗土地后,应与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管理办公室签订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的全部内容。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1月**日至**年2月**日到《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www.(略)/ggzyjy/)》点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跳转链接进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区域,点击“统一导航”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jy.(略):**/TPBidder),点击“土地”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2月**日至**年2月**日到汕 头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平 台(https://ggzyjy.(略):**/TPBidder),点击“土地”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2月**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2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年2月**日9时整至**年2月**日**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略)/zwgknew/zdlyxxgk/tdsc/crgg/》、《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略)/ggzy/gdyzwst/》、《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www.(略)/ggzyjy/)》、《潮南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略)/)》、《潮南区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信息公开>栏目( http://www.(略)/stcnzrzyj/gkmlpt/index)》和《汕头日报》进行公告。
(四)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 头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平 台(https://ggzyjy.(略):**/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入库手册V1.0》)(无须使用CA证书),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竞买人)。
(六)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作为纺织业的产业建设用地,项目不得设置印染工序,不得采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竞得人不得用于投建其它产业门类的工业项目,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七)投产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用地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有关排放标准,项目如涉及VOCs排放,需先取得VOCs排放总量指标,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内;本次出让土地范围内不得建设供热锅炉。
(八)竞得人应严格按城乡规划等有关要求进行建设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九)投建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的有关规定。
(十)投建的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的有关规定。该宗地的投资强度必须达到每亩人民币(略)以上。
(十一)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竞得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按基建程序办理施工许可等报建手续。
(十三)规划建设时应落实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少于**%。
(十四)按不低于国标基本级绿建标准建设。
(十五)土地出让后的其他建设要求按竞得人与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管理办公室签订的项目发展监管协议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
开户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获取
帐 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