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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自然资新区告[2022]2号)

出让公告 广东-肇庆 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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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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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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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自然资新区告[**]2号)
肇自然资新区告[**]2号**/1/**

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本宗地的能耗标准参照肇庆新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吨标准煤/万元”执行。 2、本宗地建设项目环境指标须按照肇庆新区发展规划局制定的《肇庆新区XQ-LG**-B号地块环境指标汇总表》执行。 3、本宗地引入项目产业类别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鼓励类条目第二十条“纺织”中的第8点中“采用非织造、机织、针织、编织等工艺及多种工艺复合、长效整理等新技术,生产功能性产业用纺织品”。 4、本宗地建设的产业用房必须是高标准厂房,容积率为不低于2.0,建设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亩、年产值不低于(略)/亩、年创税不低于(略)/亩。 5、本宗地竞得人需与肇庆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肇庆新区XQ-LG**-B号宗地监管协议》。

宗地编号: XQ-LG**-B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广东肇庆工业园(大湾区生态科技产业园)XQ-LG**地块,科技三路西侧、园区五路北侧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 二级
投资强度: (略)/公顷 保证金: (略)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按净地出让
起始价: (略) 加价幅度: (略)
备注: 具体按肇庆市自然资源局肇庆新区分局编制《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号)的规划要点、用途、面积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略)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2、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需提供已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略)人民币的证明文件,竞买人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3、竞得人须在肇(略)。竞得(略),则竞得地块后须于三个(略)开发建设该地块,(略)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地(略)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所在地迁至肇庆新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略))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略)**时**分 在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凡报名参与竞买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交付竞买保证金(略)人民币(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定金及宗地出让价款)。2、受让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必须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4、受让人必须在成交后**天内交清受让宗地的契税。5、该宗土地按净地出让,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肇庆新区土地储备中心3个月内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6、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内竣工。超过一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7、宗地拍卖出让起叫价为人民币(略)(含定金,以成交价的**%计算)。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邓先生、梁小姐 联系电话:(略)-(略)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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