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街桔树村市场边**平方米地招租公告 【前言】
1.本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桔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年1月**日下午3时在洛浦街道办事处对桔树村市场边**平方米地进行公开竞投,本项目采用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二、竞价资质要求:竞标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交易保证金银行存款单。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第一次举牌为底价,往后每次举牌在上一次报价的基础上增加(略);不高于最低拦标价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领取资料时间:**年 1月**日至 **年 1 月 **日,上午9:**至**:**、下午2:**至**:**(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桔树村委会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2.报名登记时间:**年 1 月 ** 日至**年1月**日,上午9:**至**:**、下午**:**至**:**,凭有效身份证明及交易保证金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到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堂报名受理处登记报名,受理处负责开具收据给竞投者并确认其竞投资格。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年 1 月 **日下午6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账户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洛浦街道办事处 开户行: (略)洛城支行 银行账号: **(略)** 交纳交易保证金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有意投此项目的人士先到桔树村委会领取银行送款单,再到银行交纳交易保证金,然后将《银行送款回单》、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交到洛浦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堂报名受理处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受理处开具《竞投资格确认书》给竞投者。(请竞投者先自行用A4纸复印身份证,凭身份证复印件开具《竞投资格确认书》,并提供本人退款账号。多谢合作!)。 七、交易时间: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年1月**日下午3点前,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洛浦街办事处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交易说明: 1.凡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物业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若缴交了交易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投标,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 2.只有1名竞价人参加的,以底价成交;如竞价人放弃承租该物业的,我社将没收该项目的投标押金。 3.有2名或以上竞价人参加的,应当采取公开竞投(举牌)的方式交易进行,价高者为中标。采取公开竞投(举牌)的,每次报价不得超过底价的**%,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果竞价人全部不竞投(举牌),采取现场摇珠或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者,该项目的价格以底价成交。如中标者放弃承租该物业,我社将没收该项目的交易保证金。 4.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个人或单位参加竞投的,应于**年1月**日下午5:**前向洛浦街三资管理交易中心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经本中心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的优先承租权。竞投现场同时存在2个(或2个以上)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最高价竞投人,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5.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必须依照土地性质、用途及规划依法依规使用。 九、备 注:1.每一标书收取资料费** 元(该费用由桔树村现金收取并开具收据,无论竞投人是否中标,该资料费都不退回)。2.拖欠我社租金的个人或单位不能参加竞投。 十、温馨提示: 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必须在摘要栏中注明:“XXX(姓名)交纳XX项目的交易保证金。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缴款和副卡转账。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基本账户名称必须与交易中心报名参与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原则上,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机构将收到的交易保证金款项转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原路返还。如遇到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交易保证金的处理,则顺延5个工作日。 十一、特别说明 1.本次竞投是根据《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投,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2.合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需合同转名的,必须向村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村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方可。 3.竞投人必须认真阅读竞投公告和合同文本等相关条款,竞投人报名参加竞投便视作完全同意上述资料的各项条款,并对合同文本中的各项条款无异议。 4.凡列入番禺辖区内镇(街)三资交易中诚信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禁止报名参与竞投。 5.在报名截止期结束前,竞投人在洛浦街辖区内有拖欠村集体租金的(无论在履约期间还是履约期满)取消竞投资格。 6.参与竞标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竞投,不能串标,如发现有向其他竞投人士或原租户索取茶水费、好处费等财物的(无论是已发生的行为或暗示性语言、信息的),均取消本次竞投资格,且将其列入洛浦街诚信黑名单,列入洛浦街或番禺区诚信黑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将取消以后参与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资格。 7.禁止进入交易场所的任何个人或单位在竞投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录音,不允许非竞投人进入竞投会议室。 8.“本公告同步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站对外公布,网址:http://nclqyj.(略):**/” 十二、投诉和咨询联系方式 投诉地址:(略);联系人:(略)((略)) 咨询地址:(略);联系人:(略)((略))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桔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年 1月**日
附: 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桔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土地基本情况 1、甲方将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桔树村万兴一街三横巷的土地一块出租乙方使用,该土地属于番府集用(**)字第**-**号《集体土地使用证》范围内,证载土地用途:_商业__,面积约**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租赁地块示意图) 2、乙方已经对租赁土地进行实地考察,已经全面清楚了解并接受该土地现状(包括土地性质、规划用途、是否可建等情况)。乙方承诺依法使用该土地,且不能以土地规划用途不能满足乙方需求为由,提出解除合同。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3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租赁保证金 1、每月租金标准为___元/月/平方米(租金无递增),面积约为**平方米,即每月租金: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租金按季缴交,每季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乙方应在每季**日前支付当季租金,先交租后使用,乙方可以转账形式转入(银行账户: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桔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开户行:(略)洛城支行,账号:**(略)**,款项来源注明:桔树村万兴一街三横巷**平方米土地(市场旁)年季度租金)、或以现金、支票形式交纳。 2、上述租金标准为不含税,如乙方或政府部门要求甲方向乙方开具租金增值税发票的,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已交纳的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略))租赁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付清所有相关费用并交还土地后,由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乙方在缴清所有租金和其它费用前不得主张以保证金抵扣其应交租金和其它费用。 第四条 土地交付及使用 1、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按照土地现状将该土地交给乙方,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即视为土地已经交付给乙方,不再另行签署移交文件。乙方清楚了解并接受甲方所出租地块的用地性质、现状和规划用途,乙方使用土地时,需自行完善有关用地手续并自负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仅提供现有的资料、文件以及签名、盖章等协助。 2、乙方不得在租赁土地上搭建建(构)筑物,也不得用作非法用途,否则所有风险或不利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生产经营中应缴的各项费用及税金由乙方负责。 3、乙方自行办理用水、用电报装手续,报装、设备费及水电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土地与外界连通的管线、通讯设施、道路建设及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必要协助。 4、合同期间,该土地上人员的安全、相关消防、环保责任等均由乙方具体负责(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政府部门签订相关责任书),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保证在该土地上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注意保护环境,并承担治安、消防安全、环保、计生等责任;不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违禁物品。 6、乙方在合同期内将租赁土地转租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就该租赁物与第三方签订转租、合资、合作、联营等合同,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且乙方还应将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等书面文件签约后三日内抄送一份甲方留存备案,乙方并应确保其他使用人遵守本合同,守法经营。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收取租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法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在租赁土地上搭建建(构)筑物。因违法建设导致被政府强拆或处罚等,造成乙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若造成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罚款、律师费、诉讼费等)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2、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按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 3、乙方逾期交纳租金超过___日,或者连续或累计两期欠交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冻结乙方资产以抵偿租金,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与第三方签订转租、合资、合作、联营等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合同期内,如乙方将本合同的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必须到甲方处办理过户手续,手续费按每次大写:壹万元整(小写(略),(略))收取。 5、合同期间,乙方应依法用工,不得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如因此导致甲方垫付工资福利等的,每垫资一天,乙方按甲方垫资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或影响恶劣的,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 6、乙方在租赁土地上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 7、乙方在合同期间应注重环境卫生,不得乱堆放垃圾、乱排污水废气,不得影响周边居民及商户的正常生活工作。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每次违规至被相关政府部门责令整改或处罚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略),并及时整改。违约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如因乙方违约解除,乙方与任何第三方所签合同均由乙方自行理妥,与甲方无关。甲方无偿收回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配套设施,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2、如果因政府征收(用)拆迁(以政府发布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等文件之日为准)、或其他国家政策、政府行为、不可抗力、三旧改造、甲方自行开发行为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但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满3个月,或通知张贴于租赁土地现场和村委公示栏第三日起满3个月(以先到之日为准),本合同提前终止,双方不属违约,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乙方应在终止后3日内交还土地,甲方实际收回土地后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3、合同期满未能续约或租赁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租赁的土地交还甲方并应保持良好、适租的状态。租赁土地上如有建筑物及入墙入地的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行投资建成的建筑物,水、电设施,照明、通风系统等)的,如属合法报建的无偿归甲方所有;未经合法报建的按合同终止时的现状保留在该土地上,乙方声明放弃所有权利。但如政府要求拆除或甲方通知拆除的,乙方应无条件拆除或承担相应的拆除费用。租赁土地上乙方存放的其他物品,乙方也应当在3日内撤离;逾期,视为乙方放弃上述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收回土地,并处理地上物品,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未按照上述约定交还租赁土地的,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4、乙方于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3日内未将租赁土地交还甲方的,或者经甲方通知后仍拒绝交还的,乙方应当从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次日起按租金的双倍支付场地占用费,直至土地交还甲方为止。 5、甲方无根本违约,乙方无权单方解除合同,提前退出租赁,遇政府征收(用)拆迁(以政府发布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等文件之日为准)、或其他国家政策、政府行为、不可抗力、三旧改造、甲方自行开发行为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除外。乙方单方解除合同退出租赁的,乙方应当按合同未履行期间的应付租金总额赔偿甲方损失,而且不得主张退还租赁保证金。 6、达到法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甲方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地址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邮件一旦到达,无论乙方是否拒收或亲收,均视为已送达。乙方有异议的,应在**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同意解除。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双方有效通知送达地址。如采取邮寄通知的,收件方应无条件接收,如拒收的视为已送达。如变更通知送达地址的,应当在变更后7日内,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镇(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租金表 2、乙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租赁地块示意图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桔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法定代表人:何湛锡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乙方: 签约代表: 联系地址: (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 ||||||||||||||||||||||||||||||||||
市场边230平方米地块招标公告[招租中]

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广东招标采购分站
设备招标采购
景观园林绿化设施及产品招标采购
化工制药专用设备招标采购
环保及净化招标采购
体育健身及娱乐招标采购
交通安全及管制设备招标采购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招标采购
线缆及电工器材招标采购
照明控制及器具招标采购
起重装卸输送仓储招标采购
矿山 冶金 建筑招标采购
专用仪器仪表招标采购
通用仪器仪表招标采购
建筑 装饰及水暖设备招标采购
暖通制冷空调换热招标采购
钢结构及其他制品招标采购
管道运输设备及器材招标采购
建筑机电智能建筑招标采购
社会公共安全设备招标采购
广播通信设备招标采购
泵阀压缩机轴承招标采购
金属加工机械招标采购
服装 纺织 皮革招标采购
锅炉及原动机招标采购
医疗仪器及器械招标采购
气液分离及纯净设备招标采购
文化 办公用机械及设备招标采购
风机招标采购
衡器招标采购
造纸 印刷 包装招标采购
家用器具招标采购
水资源专用机械招标采购
交通运输设备器材招标采购
标牌灯箱招标采购
电源及电机招标采购
金属压力容器招标采购
电脑网络软件集成招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