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B栋**室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日期:(略)
黄埔区**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JG**-**-**]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略) | (略) |
投标报价(万元) | **.** | **.1 | **.** |
综合得分 | **.** | **.** | **.**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刘尚华/粤(略)** | 黄志敏/粤**(略) | 邓观凤/粤(略)0(略) |
公示时间从(略)**时**分 至 (略)**时**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落款发布人:马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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