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智能化安防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惠州(略)受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智能化安防项目(二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J-(略)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智能化安防项目(二期)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略)。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对所投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封面应注明响应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应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并提交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到报名现场核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七、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年9月**日至**年9月**日(办公时间内:上午9:**~**:**和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略)登记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略)(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文件方式:现金购买(恕不邮购)。
八、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略)**:**~**:**;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十、磋商时间:(略)**:**。
十一、磋商地点:(略)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年9月**日至**年9月**日止。
十三、联系方式:
(略):惠州(略)
联系人:(略)/何先生电话:(略)-(略)、(略)传真:(略)
联系地址:(略):**
采购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略):(略)
联系地址:(略)
惠州(略)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