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年度**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陆丰市城东镇水墘西路裕洲石材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陆河县**年度**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陆河县**年度**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略)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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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 | 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略)前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略)提供最近期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上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河县**年度**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财库〔**〕**号)、 (财库〔**〕**号)、(财库〔**〕**号)、(财库〔**〕**号、(财库〔**〕**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河县**年度**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丙级或以上资质;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在职社保证明(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陆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汕尾分公司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汕尾分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