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 | 中山市东升镇东港大道**号之二 |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略)(办公室)、(略)(服务窗口) |
传真 | (略) |
项目名称 | (略)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中山市东升镇沿展一巷1号第一层第八卡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锁具配件、家具金属配件的表面涂装,年生产锁具配件**万件、家具金属配件**万件,表面处理面积约**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废水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2、喷涂及其后烘干有机废气:喷涂工序废气经水帘柜除漆雾+除湿后与烘干工序有机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治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燃液化石油气废气:高空有组织排放,酒精擦拭废气:无组织排放;3、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吸声及墙体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收到公众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