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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三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深圳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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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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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项目概况 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三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NX(略)ZC-SZTAX

项目名称: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三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三期)建设项目

1项

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三期)建设项目在一、二期建设成果基础上进行拓展,新增自然人退税审核,自然人税收数据治理、自然人税收电子文书送达、自然人税收自定义分析等功能,以及对平台进行国产化改造,改造后服务器部署需支持deepin、UbuntuKylin、NeoKylin、银河麒麟等操作系统,WEB客户端需支持deepin、UbuntuKylin、NeoKylin、银河麒麟等操作系统火狐(**及以上)、**、qq、搜狗、百度等浏览器。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三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系统上线运行;系统上线终验后至少提供一年的维护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将成交合同金额的**%或以上比例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供应商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须盖公章,格式自拟)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投标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B座**室

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或邮购;

售价:(略).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B座**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略)**:**(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质疑函。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略)B座**室。质疑咨询电话:(略)-(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国政府采购网、(略)招标网,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6.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7.现场踏勘:无。

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9.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B座**

联系方式:(略) 陈先生 (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陈先生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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