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径南镇宝山河(新洲段支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径南镇宝山河(新洲段支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号文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建设资金来源:由中央奖补资金和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解决,招标人为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兴宁市径南镇宝山河(新洲段支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略);
2.3 预算审定造价:(略).(略);
2.4 计划工期:一年;
2.5 项目建设内容:生态自然修复区、综合治理区及河(沟)道及周边整治区进行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共**.5公顷;修复7条排洪沟,治理**座崩岗,弃土场2个施工结束后进行复绿;整治河长9.**公里,其中进行清淤疏浚长度4.**公里(其中宝山河干流3.**公里,荷树排支流长0.**公里),护岸整治8.**公里(其中干流左岸整治3.**公里,干流右岸整治3.**公里,荷树排支流左岸整治0.**公里,右岸整治0.**公里),维修加固2座交通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
(4)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少于7人,具体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水利行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投标登记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料员、材料员、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各1人,须具有水利行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须具备水利行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上述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投标登记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
3.2、信誉要求: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方式:来人登记。
4.2投标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所列资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年 7 月 ** 日至**年8 月 4 日上午9:**-**:**,下午**:**-**:**到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沙子陇路中合财富广场3办公楼3A-**((略)梅州分公司)办理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恕不办理。投标登记成功即锁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年 8 月** 日 9 : ** 至**年8 月 ** 日 ** : **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略)(三楼)
联 系 人:吴女土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略)
办公地址:(略)A-**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略)-(略)
日期:**年 7 月 ** 日
附件: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
落款发布人:麦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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