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汕尾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尾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略)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须于(略)前完成(具体完成时间按照国家、省文件要求为准)。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尾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注:由于上级主管部门职能调整,暂停受理以上资质申报和续期事项等原因,暂不对以上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如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成功领购本项目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评标室
五、开启时间:(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号)等。 2.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须携带加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购采购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 3.供应商须在开标前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略))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名称: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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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