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S**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汕头市中心城区城市智慧照明监控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第**页“技术演示部分”中“演示设备”修改为:“监控终端等设备由投标人提供,电脑由代理机构提供。”;2.原采购文件第**页“7.监控指挥中心配套装修”中删除“一、**路控制箱**台”、“1.电力电缆/ZC-YJV-4***(名称)、铜芯电力电缆敷设 电缆(截面mm2以下)**(规格或参数)”修改为“悬挂嵌入式配电箱(名称)、AL1(规格或参数)”。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略))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4)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B区**室
联系方式:(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