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在建项目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第三方巡查评估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招标编号:LG**-G**),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接到供应商来电询问,现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格式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的填写指引第3条,
原为:“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或增删内容;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现澄清为:“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其它不变,特此通知。
(略)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