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略)向我局申请办理乐宸花园项目(G**-**号宗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龙岗大道西侧辅道,于**年1月**日取得(建字第 (略)**GG**(改 1)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次申请修改内容涉及已批总平面图相关内容调整(详见云线圈注部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1栋由**层调整为**层,2栋由**层调整为**层。
(二)景观连廊轮廓调整,室外水景轮廓调整。
(三)项目北侧车库出入口处增加景观台阶,自行车停车位置相应调整。
(四)靠龙岗大道一侧道路路口位置调整。
(五)经济技术指标表数据调整,修改后各项指标均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略)(略)号)及相关规划要求。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年7月9日至**年7月**日)。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略)
(二)项目现场
地址:(略)(G**-**号宗地)现场大门
(三)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略)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略)/lg/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略);收件人:建筑设计科**室,周工;联系电话:(略)-(略);并在信封上注明“乐宸花园项目(G**-**号宗地)公示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aishh@pnr.(略),邮件标题请按“乐宸花园项目(G**-**号宗地)公示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年7月**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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