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略)年产塑料包装制品**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年**月 **日至 (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略),邮编:**
联系电话:(略)-(略),(略)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年产塑料包装制品**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番禺区南村镇坑头村东线路一横路2号**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略)年产塑料包装制品**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村东线路一横路2号**,申报内容为年产塑料包装袋**吨。该项目租用1栋单层厂房(含阁楼),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设备有搅拌机2台、吹膜机6台、印刷机4台、切袋机**台、折膜机2台、烧边机1台、冲床1台、空压机2台等;员工**名,内部不安排食宿。该项目吹膜工序仅使用聚乙烯塑料粒,不使用再生塑料。 |
环评机构 |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集污管网,送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项目设置生活污水排放口1个。(二)按照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吹膜、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米。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四)废化学品原料桶、含油墨废抹布、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废印版、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