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略)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一批无形资产进行处置,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无形资产出售。
2.项目内容:本次处置的资产包括一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商标(详见附件1清单明细)。
3.本项目资产出让价值:(略),低于该出让值价属于无效报价。
二、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表(附件)。
注:以上证照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存在虚假、欺骗等不诚实情况,取消资格。
三、相关要求及规则说明
1.本次询价由价高者取得所有权,如最高报价有两家以上单位报价相同,则由报价最高单位重新报价。报价书应按本函附件《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无形资产出售项目报价书》填写并提交。
2.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单位于** 年7 月** 日下午5点前将3,(略)(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 ;开户银行:顺德农商银行 ;账号: (略)** ),并于** 年7 月** 日下午5点半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好送或寄送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3号,过时不候。
3.报价文件(报价单、报价文件封面等)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4.报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3天,中标单位于公示结束后**小时内,将款项转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 ;开户银行:顺德农商银行 ;账号: (略)** ),过期未转入指定账户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保证金将不予退回,中标资格由后一名自动替补。
5.确定中标人后,保证金将于3天内退回至未中标单位。
6.无形资产如涉及共有,本次出让只针对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权属部分。
7.中标人需支付无形资产变更的一切费用。
8.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
四、特别声明
如相关单位对项目资产以及本询价函任何内容有异议,可以选择不参与竞价,但如果提交报价书,则视为其已经知悉理解并接受项目资产的实际情况,全部响应并同意本函项下全部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相关要求及规则说明、报价材料要求等;报价单位在中标后,不得针对项目资产现状或本函内容提出任何异议或抗辩。
附件:1.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无形资产清单
2.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无形资产出售项目报价书
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
**年7月9 日
附件: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无形资产出售项目询价函.pdf附件1.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无形资产清单.xls附件2.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无形资产出售项目报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