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助剂、水性聚氨酯树脂、合成树脂、UV光固化树脂、水性氮丙啶交联剂、硫酸钠、环保型聚脲涂料、环保无卤阻燃剂增资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至**-7-**(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略),邮编:**
联系电话:(略)-(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助剂、水性聚氨酯树脂、合成树脂、UV光固化树脂、水性氮丙啶交联剂、硫酸钠、环保型聚脲涂料、环保无卤阻燃剂增资扩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瀚和二路1号) |
环评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增产助剂**t/a、合成树脂**t/a(其中含水性聚氨酯树脂**t/a、水性丙烯酸树脂**t/a、水性聚酯树脂**t/a、有机硅耐高温树脂**t/a、交联固化树脂**t/a、UV光固化型树脂**t/a)、水性氮丙啶交联剂**t/a(同时有副产硫酸钠**t/a)、环保型无溶剂聚脲涂料**t/a、环保无卤阻燃剂**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地表水:本次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含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检验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经沉淀处理后的初期雨水一同经园区市政管网排入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产废水(含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检验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甲类、丙类车间生产线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和投料粉尘、产品检测废气、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储罐呼吸废气、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燃烧废气。各类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噪声:项目通过对加工设备室内安装、基础减震,采用低噪声设备,尽可能设置于车间内等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略)处理或相应单位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并用桶装暂时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再交由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则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土壤及地下水:在全面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的情况下,物料或污染物的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较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项目建成运营后,加强地下水监测,发现污染后,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影响,从而降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六、环境风险:本项目潜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为储罐区、仓库危险物质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环境污染事故。本项目的建设在严格按照安监、消防部门的要求,落实安全风险防患措施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