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DL(略)**
二、项目名称:政法网络及设备维护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投标总价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投标总价(元) |
1 | (略) | 2,**,**.** |
2 | (略) | 1,**,**.** |
3 | (略) | 1,**,**.** |
4 | (略) | **,**.**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
序号 | 候选中标供应商 |
1 | (略) |
2 | (略) |
3 | (略) |
五、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零贰万玖仟伍佰元整((略))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政法网络及设备维护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采购方对中标方进行履约评价,如评价结果为合格以上,双方可协调续约,续约期限以实际需求为准,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方不再续约。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廖英豪、曾昭德、张育雨、宋宝莉、王关生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1、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号)文件相关规定,所列。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本项目代理费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叁仟贰佰叁拾陆元整((略))
九、公示期限:
**年7月9日至**年7月**日
十、补充事宜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三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质疑咨询电话:(略)-(略)。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要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略)
联 系 人:王生
联系方式:(略)-(略)
2.招标机构
名 称:(略)
地 址:(略)(靠近北门)
监督举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张挺/黎秋君
项目咨询:(略)
十二、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略)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
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开标一览表、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评分结果表等)。
(略)
**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