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石塘村委会自编鱼塘一招租项目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ZC**(G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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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明区明城镇石塘村委会自编鱼塘一招租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佛山(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略)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7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租赁期间,如因甲方需要使用已出租的鱼塘或因明城镇政府建设规划调整要求甲方方收回出租鱼塘时,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将所收合同保证金退回乙方,当年所收租金按当年实际承租时间折算,多收部分退回乙方。如租赁土地被政府征收(用)的,按政策补偿标准,原则上征地款补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所属地上附着物补偿及其他经济损失补偿归乙方所有,若部分征收或征用的,则根据所征面积按比例减少租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后,应预留三个月时间给乙方清场。若乙方在提前终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自行完成清场工作的,甲方有权没收未履行期的租金及合同保证金,并强制清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