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一网统管”深治慧平台项目(**年)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拟对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一网统管”深治慧平台项目(**年)技术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一网统管”深治慧平台项目(**年)技术服务 合同金额(元):(略).**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略)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本变更共涉及项目“CIM、BIM等重要系统技术保障服务”中安全管理保障服务相关运营、未具备实施条件的运营等三部分内容。涉及核减费用共计(略)(详见协议内容)。变更后,合同金额由(略)变更为(略),核减率5.3%。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因业务实际需求变化,CIM、BIM等重要系统技术保障服务中部分运营工作无法按原合同约定实施。鉴于项目建设客观条件变化,为避免公共财政资金浪费和企业无效投入,根据项目监理审核意见和造价审核报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2.鉴于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如后续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审计局等相关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核减金额与本协议核减金额不一致,以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审计局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核定核减金额为准。若最终核定核减金额大于本协议核减金额,乙方应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差额部分金额。3.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
征求意见期限:从(略)至(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略) 传真:(略)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