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粤**执**号-1
一、执行依据、执行法院
执行依据:珠海国际仲裁院珠仲裁字(**)第**号裁决书。
执行法院: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标的物概况及拍卖标的
标的物:杨开(略)名下所有的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中路**号1栋**、**、**、**、**、**房内**件家具、电器。
标的物现状:无人占用。
详情参见附件
拍卖标的: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中路**号1栋**、**、**、**、**、**房内**件家具。
三、本场拍卖的网络平台及拍卖时间
网络平台:淘宝网网 址:http://(略)/**/**
拍卖时间:**年7月**日**时**分起至**年7月**日**时**分止,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拍卖时间自动延长5分钟。
认为拍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拍卖标的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七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或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向本院立案庭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杨书记员,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提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因本院无法联系被执行人杨开(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四、拍卖主要条件
(一)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拍卖手机:
1.本院;
2.本院司法辅拍机构;
3.第1至2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 费用承担:交易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拍卖价格构成
本场拍卖的成交价格是原物权人杨开(略)转让物权净得款金额。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
经评估机构评估,本院确定本次拍卖的杨开(略)名下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中路**号1栋**、**、**、**、**、**房内**件家具、电器等动产起拍价为人民币(略),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略)。
(四)保证金
参加本次拍卖需要依据网络平台指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略)。
(五)优先购买权人
目前无已知对本拍品有优先购买权的人。
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拍卖余款的交纳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充抵价款。拍卖余款,竞买人应在**年7月**日前汇入本院如下账号:户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略)**(略)**,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前山支行。汇款时请分别注明如下对应房产字样:(**)粤**执**号-1,动产一批。
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与杨书记员,联系电话:(略)-(略)。
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成交裁定
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拍卖余款,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拍卖成交。拍品的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八)交付
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品移交给买受人。
五、咨询、看样时间、方式
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品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淘宝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略)-**-**。
咨询电话:(略): (略)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看样时间:**年7月**日下午**时**分
看样集合地点:(略)
预约看样请编辑短信内容:姓名+联系电话+标的物名称(请按照指定格式进行预约,否则视为无效),发送至(略)进行预约登记(该号码仅登记不予回复)。请看样者提前 2 个工作日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六、其他
(一)竞买人应当阅读竞买须知
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拍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知。
(二)违规举报监督电话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附件:
1、评估报告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