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人民法院将于**年7月**日上午**时起,变卖期为**天(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郁南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略)/**/**?spm=a**w.(略).courtList.**.HgGXS3),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粤WY**挂广恩牌(车辆类型为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桂RB**集瑞联合牌(车辆类型为重型半挂牵引车)。
变卖价:(略),预缴款:(略),增价幅度:(略)及其倍数。
特别说明:车况一般,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有意者请实地看样,公里数以实际交付为准。截止到**年4月该车所欠保管费用为人民币(略),保管费(略)/月(详见复函内容),该费用未经司法确认,(略)自行申报,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负担,保管费等相关费用以相关单位出具的收费通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判断,了解风险后再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1、车辆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向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买受人需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自行承担过户时需要交纳的一切税费;2、本次拍卖以标的物实际现状为准。如本公告或评估报告中记载的标的物情况(如标的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量、型号、成色等)与实际不符,或标的物自评估基准日至交付日期产生风险,均以拍卖成交实际现状交付,法院对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应差价不作多退少补;3、该车欠缴的一切税费、违章罚款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本院不负责免除;4、车辆因查封、抵押、限购、政策限制(如环保政策、长时间未年审)等原因造成的不能过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需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需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一同到郁南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视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通知及优先购买权
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集中看样时间:**年7月**日上午**:**,如需预约看样请提前1个工作日以上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郁南法院+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标的物名称”)发送至(略)(如需电话咨询请致电(略)、(略),拍卖小组)作为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携带身份证件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余款缴纳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7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郁南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郁南支行,账号:(略)0(略)**,备注案号:(**)粤**执**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及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八、特别提示
特别提醒: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本院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1、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车管、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因机动车转移登记的,需同时符合转出地及转入地车辆登记管理部门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尤其是参与营运车辆竞买的)参与竞拍前自行与相关部门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因竞买人条件不符无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涉案动产按目前现状进行变卖,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法院按现状交付。本院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变卖财产交付时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3、拍卖财产以现状交付,成交价不含税费,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罚款、保管、拖车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变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变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根据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停止流动人口凭居住证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年5月1日起,停止流动人口凭居住证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申办机动车登记业务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合法的居住、暂住证明。请竞买人提前知悉上述政策,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视为其已对上述政策的相应情况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有关风险。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变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7、拍卖财产已由法院查封的,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8、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本次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等。买受人恶意抬价三次以上成交又拒不支付成交款的,除对保证金予以扣罚外,对买受人视妨害执行情节予以罚款、拘留。
九、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收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第七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自**年3月9日起,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略)承担,被执行人依法(略)支付辅助工作费(略)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如下:
以标的物拍卖、变卖成交价或抵债金额为基数,实行分段费率收取,即:
不超过(略)(含(略))的,每件(略);
超过(略)至(略)(含(略))的部分,按照(成交金额-**)1%+(略)计算;
超过(略)以上的部分,按照(成交金额-(略))8‰+(略)计算。
单件标的费用不超过(略),单宗案件不超过(略)。
网络司法拍卖流拍、流拍后变卖不成功的,不收取费用。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按上述标准减半收费。
上述费用依法由被执行人承担,从拍卖、变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流拍后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由接受抵债的债权人支付,但不计入其抵债金额。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十一、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
竞拍流程指引:http://(略)/go/act/auction/sfguide.php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略)/
郁 南 县 人 民 法 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