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的公开比价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 2 分项报价表中总价(含税,税率6%)替换为总价(含税,税率**%)。
二、公开比价公告第**点
原文: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7月7日下午**:**-**:**
替换为: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7月8日下午**:**-**:**
三、公开比价公告第**点
原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7月7日下午**:**
替换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7月8日下午**:**
本澄清文件为公开比价文件的一部分,与公开比价文件相关表述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原公开比价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略)
**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