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3D打印机研发生产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略)分享: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略) | 中(坦)环建表[**]**号 | (略) | (略) | 广东中山坦洲镇七村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联系地址:(略),邮编:**联系电话:(略)-(略)传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