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TD[**](GM)WP**号)
TD[**](GM)WP**号(略)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略)**GB**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西、规划八路以北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并且≤4.** | 建筑密度(%): | **.**≤并且≤**.**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略)/公顷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IA**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土地(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二)参加本宗地网上拍卖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三)被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土地交易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属于被执行人或被相关征信机构确认为失信人的;属于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参加该宗地网上拍卖出让活动。若发现申请人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仍参与竞买,并最终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竞得结果无效,拍卖人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时**分在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无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略):陈先生、周先生联系电话:(略)-(略)开户单位: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略)高明环市支行开户账号:(略)0(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