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琅环湖科创园5号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略)至(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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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琅环湖科创园5号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三乡镇琅环湖科创园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三乡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
项目概况 | 项目工程拟建于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琅环湖科创园,起点位于中山市中兴大道北,西起年荫路,东至天平路,项目全长**.**m,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道路宽度为**m,设计车速为**km/h。琅环湖科创园5号路工程分为新建路段和现有路段,桩号K0+**~K0+**.**为新建路段;桩号K0+**.**~K0+**.**为现有道路,相关工程已建设完成,本项目不涉及现有路段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缆沟及通讯管沟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场平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等。项目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道路建设范围均属于建设用地范围,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
环评机构 | 中(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房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略)处理。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暴雨地表径流等。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施工场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不外排。雨水径流经临时隔油沉砂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做到闭路循环不外排。2、项目施工中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水泥混凝土废气、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期间拟在施工现场架设围挡,同时在施工围挡上方设置喷雾装置;地面、运输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抑尘;临时废弃土石及时清运,并对堆场以毡布覆盖,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栏,表面用篷布覆盖;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混凝土运到现场后立即铺设;落实施工现场“六个**%”防尘措施等,降低废气影响。3、施工期噪声主要源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作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低噪音机械设备、设置隔声围挡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4、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施工废水隔油处理时产生的油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弃土、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消纳场所。施工废水隔油处理时产生的油渣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琅环湖科创园5号路工程》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