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制剂发展规划,拟开展广东省中医院制剂中心建设方案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如下:
一、调研内容说明
本项目主要调研国内具有新建、改扩建中医药制剂生产流程和建筑设计经验的设计或咨询单位市场情况。
二、项目简介
1、建设内容
(1)研发中心:设置制剂研发实验室、中药成分分析室,开展新制剂研发、工艺优化及质量标准研究等。
(2)中试生产中心:承接研发成果转化,进行小批量试生产,验证工艺可行性,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技术参数。
(3)质量检测中心:包括原辅料检验室、半成品检验室、成品检验室,配备先进检验设备,实现从原料到成品的全项检测,确保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生产功能中心:
①制剂配制中心:含生产配制车间、原辅料与成品仓库,实现口服制剂、外用制剂的规模化生产。
②中药提取车间:承担中药材前处理、提取浓缩、煎膏制备等工序,为制剂生产提供中间体。
③配套设施:包括能源供应系统(蒸汽、电力)、污水处理站、药渣资源化处理中心、酒精储存库、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等。
(5)主要设备和信息化管理系统:
①制剂配制设备:沸腾干燥制粒机、带式真空干燥机、全自动制丸机、压片机、灌装机、制水系统等。
②智能中药提取设备:多功能提取罐、真空浓缩机组、膜分离装置等。
③检验设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等。
④信息化管理系统:ES生产管理系统、WMS仓储管理系统、质量追溯系统等。
(6)主要产品:
口服制剂:颗粒剂、片剂、胶囊剂、药梅、煎膏剂、口服液等,满足内科、儿科、妇科等临床科室需求。外用制剂:贴膏剂、软膏剂、洗剂、散剂等,用于骨伤科、皮肤科等特色专科。中药提取物:为院内制剂及未来中药新药研发提供原料支持。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可研立项方案咨询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失信记录,供应商需要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特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信。
五、报名资料(按如下顺序整理,各一份即可)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企业简介(包括公司规模、资质、财务状况、年产值、业绩及特殊资质与奖项等介绍);
(四)企业在近5年内应具有中医药制剂设计或咨询服务至少一项业绩,同时提供合同;
(五)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情况(承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得到采购人同意);
(六)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服务方案说明,分析本项目的重难点及风险点并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
(七)自愿免费参与本次调研的承诺书及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一)自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即日8:**起至**年7月6日**:**报名。
(二)供应商须将上述第四、五两条扫描成pdf文件(电子版为盖公章扫描件)以及相关的PPT发送至邮箱:(略),邮件主题填写:“广东省中医院制剂中心方案咨询服务+联系人及电话”。
七、注意事项
(一)医院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请报名企业务必按要求提供资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不再纳入调研范围。
(二)医院保留择优选择三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权利,对于未入围单位恕不再另行通知。
(三)郑重声明:本次市场调研仅是采购需求调研,并非正式招标采购,请各位报名供应商知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基建办),咨询电话:(略)-(略)转**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下午**:**-**:**)
广东省中医院基建管理办公室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