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有(略)增城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至(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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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省有(略)增城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4号A3栋东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有(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省有(略)增城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创东路4号A3栋东区,采用样品安装、燃烧检测、记录数据等生产工序,年进行防火门及配件耐火试验**次、防火卷帘耐火试验**次、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次、线缆光缆燃烧试验**次、风管耐火试验**次、防火涂料耐火试验**次。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一班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天。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环评机构 |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至中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喷淋塔喷淋用水定期更换,更换废水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二)营运期项目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烟气黑度排放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其他炉窑二级标准。(三)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