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BOT项目新溪临时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略)
邮编:**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BOT项目新溪临时场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洪泽湖路与东兴路交界东北侧 |
环评机构 | (略) |
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 | 陈帆/陈帆 |
项目概况 | (略)拟于汕头市龙湖区洪泽湖路与东兴路交界东北侧建设“汕头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BOT项目新溪临时场”,占地面积**.**平方米,场区分为生产区和综合办公区两个区域,主要设置筛分生产线、破碎生产线、水稳料生产线和洗砂生产线、集装箱办公房等。本项目主要从事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总投资(略),计划环保投资(略)。 预计投产后总处置能力为**.5万t/a,包括建筑余泥**万t/a、建筑渣土**万t/a、拆除废弃物及装修垃圾**.5万t/a,处置后的资源通过综合利用,并外购**.**万t/a的海砂和2.**万t/a的水泥,添加**t/a的水进行配套生产。预计建成后可生产**万t/a的成品砂、**.6万t/a水稳料、**.**万t/a的回填骨料、**t/a的泥饼及分拣废金属、分拣杂物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 2废气:针对项目产生的粉尘安装喷淋装置,提高物料湿度;针对水稳料生产线搅拌扬尘,在搅拌主机内及两个水泥料筒顶端呼吸口分别加装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回用于生产。 3废水:洗海砂废水排入缓冲罐,经沉淀池处理后,经排放口排入外砂河,排放口置于外砂河口(离岸排放),排放位置沿用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现有的尾水入海排污口,合并排入外砂河口。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废矿物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