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A**-**)
A**-**(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A**-** | 宗地总面积: | 1.**公顷 | 宗地坐落: | 光明区公明街道风景路与规划长平路交汇处东南侧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略) | 受让单位: | (略) | ||
备注: |
二、公示期:(略)至(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联系方式:(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单位地址:(略):**联系人:(略):(略)电子邮件:gmydk@pnr.(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