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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省惠州市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屏障(大亚湾沿海防护林〈红树林...

拟建项目 广东-惠州 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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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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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省惠州市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屏障(大亚湾沿海防护林〈红树林〉修复治理)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年6月**日至**年6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略),邮编:**

联系电话:(略)-(略)

邮箱:shjhyk@(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省惠州市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屏障(大亚湾沿海防护林〈红树林〉修复治理)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

惠东县林业局

建设地点:

(略)

环评机构: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以惠东沿海第一重山体范围内的林地保护与恢复为主线,大力实施惠东沿海防护林修复治理。在范和港海域修复红树林**亩。主要修复措施是对沿岸的**亩宜林地进行改造,通过打松木桩、铺编织布等方式形成围挡,用机械将外侧海泥填入,提高宜林地高度,固定新造宜林地,改造宜林地土质,形成适合红树林生长的滩涂高度,进行本土红树苗种植**万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海水水质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水污染主要为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船舶产生的船舶含油污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其中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主要集中在施工点附近,对周边水质的影响范围有限,且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经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统一接收处理,禁止排放入海;船舶和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交由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海。

工程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管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对大亚湾海域水质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绞吸取泥和淤泥堆填作业时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船舶排放的尾气,项目施工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船舶有绞吸挖泥船和拖船,施工高峰期约投入3艘相关船舶,使用的燃料均为柴油。

由于施工使用的船机设备较少,废气产生量不大,而且排放点分散,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同时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使用低污染排放的设备,日常注意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以保证设备在正常工况条件下运转,废气污染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在施工期,影响区域主要是施工区附近区域。在施工阶段,由于各种施工船舶和运输车辆的运行,将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但由于施工船舶主要在浅海工作,距离居民区较远,因而对其影响较小。同时,施工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向周围排放噪声,并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进行控制,因而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施工过程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船舶产生的船舶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红树林种植前滩涂清理过程中疏松地面、打碎土块、去除石块、清理海漂垃圾产生的固废等。施工船舶垃圾应做好日常的收集、分类与储存工作,靠岸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送到当地的垃圾站;红树林种植前滩涂清理过程中疏松地面、打碎土块、去除石块、清理海漂垃圾产生的固废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管护人员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综上,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施工:通过优化施工进度、缩短工期,采用先进工艺、减少底泥扰动,同时避开鱼类洄游繁殖、大潮期等作业,尽可能减小施工泥沙扩散的范围,从而减小对海域环境的影响;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等,收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集中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租用的施工营地的陆域化粪池;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运营期间管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将依托周边居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施工,通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运行;同时,加强日常管理,采用符合标准的低含硫燃料,尽量减少施工机械和车船产生的废气。

运营期: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环境噪声主要为施工船舶、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中施工船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主辅机噪声排放,避免不必要的船舶汽笛声;加强设备检修,使施工机具、齿轮和轴承等保持良好的润滑条件,减小机械部件的振动,以降低振动噪声;尽可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机械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的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加强施工监督管理。此外,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运营期间无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船舶垃圾、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油及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其中施工船舶垃圾,靠岸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位于大亚湾海洋保护区、广东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南海北部幼鱼繁育场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施工期间环境风险主要为施工船舶之间、施工船舶与其他船舶碰撞溢油。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将可能对周边海洋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但这种溢油事故发生概率较小,在规范作业方式,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溢油应急预案及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最大程度上降低溢油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减小溢油对敏感目标带来的影响。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管理,加强防范,完善事故溢油应急设施,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建设单位在认真、切实落实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公众参与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信息来源:海洋生态环境科)

附件:

责任编辑: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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