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创宇鑫光模块数控五金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响水河工业园启懋(惠州)(略)A号厂房2楼北侧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单位 | (略) |
公示时间 | **年6月**日~**年6月**日 |
项目概况 | |
(略)拟在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启懋(惠州)(略)A号厂房2楼北侧建设创宇鑫光模块数控五金加工项目,租用厂房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主要从事光模块数控五金件的生产,年生产光模块数控五金件**吨。 本项目不得建设酸洗、磷化、钝化、电镀、喷涂、阳极氧化等表面处理工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 | |
(一)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生产废气的收集与治理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设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设置。 | |
听证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业务科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略)-(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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