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GD**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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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货运仓库综合楼及配套用房整体出租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略)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出租底价:?(略)元/年,年租金递增率按5%。 2.标的物业处于出租状态,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于**年7月**日到期,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如非原租户成交,承租方在承租标的后,必须承接标的物业租赁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相关履约责任。本项目成交后,出租标的清场事宜由出租方负责。本项目租赁期限起始日由交易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起租日不晚于收到组织签约通知书后**个工作日)。 3.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及原承租方搭建的构筑物、装修时增加的附着物,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4.本次出租标的涉及国有划拨用地(已获批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本项目租赁期限起始日由交易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起租日不晚于收到组织签约通知书后**个工作日)。 6.因历史原因,本出租标的未办理房产证及一次消防验收报告缺失,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前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现状承租,按相关要求自行办妥消防、环评、卫生及合法经营等手续,并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不动产租赁协议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前述现状导致的合同纠纷等风险,不因出租标的前述现状追究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任何责任。 7.货运仓库综合楼及配套用房整体出租,可用于仓储/物流,不可用于医疗机构、医美机构、养老院、娱乐场所(如酒吧、歌舞厅、KTV)等业态。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不动产租赁协议,收回出租标的,承租方已向出租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承租履约保证金等不予退回。具体经营项目以承租方按上述约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申请并经批准为准。 8.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9.租赁期限设定为3年,不设免租期。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的,承租方在公告期间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且承租方按协议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及承租方缴纳的服务费后,无息原路退还给承租方,无需交易双方另行通知。 **.意向承租方须在承租申请书中明确其意向承租的租赁期,若征集到2家或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进入网络竞价程序,竞价基数为首年租金,价高者得。 **.承租方如需对出租标的进行分租或转租或装修的,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且须在投入使用前按照实际营业范围相应的消防要求对租赁物进行整体消防升级改造。改造前,消防升级改造方案应征得出租方同意,改造后需获得出租方及专业消防评估机构验收合格。 **.承租方出不得将出租标的用作经营产生环境污染的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的项目,不得在出租标的内生产、加工、储存及经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中火灾危险性分类标准为甲、乙类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出租标的内生产、加工和储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中火灾危险性分类标准为丙类可燃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动物油、沥青、蜡、润滑油、机油、重油、糖醛,化学纤维、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皮革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等)。 **.承租方须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安全生产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向消防部门办理消防报建及审批手续。 **.出租标的物所在地块已被纳入广州市“三旧改造”范围,租赁期内遇因政府收储、征拆等导致不动产租赁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提前**天通知承租方,双方无条件签订终止协议,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补偿。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物部分或全部转租、分租,也不得以出借或调换使用等任何形式变相转租、分租。 **.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标的情况知悉、确认、接受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现状承租,不因出租标的现状或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追究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任何责任。 特别提示: 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