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聚碳硅烷树脂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略)至(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略)B**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聚碳硅烷树脂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民众街道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略)(以下简称“千佑公司”)位于中山市民众街道沙仔行政村新展路8号,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拟于现有甲类车间二内的预留位置建设年产聚碳硅烷树脂项目,建成后年产聚碳硅烷树脂**吨,拟建项目依托原有的水电及其它公用工程;在原项目的光固化(UV)合成材料、涂料产品总产量不变的前提下,优化调整产品溶剂原料配比,并改造甲类车间二光固化(UV)合成材料、涂料的有机废气处理措施。 |
环评机构 |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醇化工序、提纯工序的含氯化氢的工艺废气先经“三级碱液喷淋+干式过滤器”处理后,再与其他的工艺有机废气、废液罐排有机废气一同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后,统一经**m高排气筒排放。二、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略)处理。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略)处理。三、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对设备进行隔声、消声、减振,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四、项目产生的废树脂、生产废液、废石油醚、废硫酸镁渣、废滤芯、废滤袋材料、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危险化学品的外包装桶/袋、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一般化学品的外包装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五、项目通过加强源头管控,防止跑、冒、滴、漏,厂区地面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按相应要求做好防渗处理,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测,加强设施检修维护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六、项目通过各生产车间、仓库内设置漫坡、导流沟、收集池,厂区雨水排放口设置截止阀,设置有效容积为**.6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编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降低环境事故的风险。 |
公众参与情况 | 《聚碳硅烷树脂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阶段采取了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在《聚碳硅烷树脂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