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产石英粉**吨、滑石粉**吨、高岭土**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内容)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审批文号 |
(略)年产石英粉**吨、滑石粉**吨、高岭土**吨建设项目 | (略) | 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松塘村松塘村牌坊西侧彩亮(广东)(略)厂房 |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石英粉、滑石粉、高岭土的加工,建设内容包括烘干、球磨、风选、包装等工序的生产车间,以及原材料、成品堆放等仓储、辅助配套工程。建成投产后,年产石英粉**吨、滑石粉**吨、高岭土**吨。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6.4 |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肇环高建〔**〕 **号 |
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