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中心城区净水厂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编号:JG**-**]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 具体原因 |
1 | (略) | 通过 | |
2 | (略) | 通过 | |
3 | (略) | 通过 | |
4 | (略) | 通过 | |
5 | 广(略) | 通过 | |
6 | (略) | 通过 |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供排水管理中心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供排水管理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