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卡勒(肇庆)(略)年产**万支马克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内容)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审批文号 |
法卡勒(肇庆)(略)年产**万支马克笔建设项目 | 法卡勒(肇庆)(略) | 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良坑厂房 |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马克笔的生产,建设内容包括灌墨组装、调配墨水、热转印、包装车间等主体工程及仓储、环保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马克笔**万支。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5.** |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肇环高建〔**〕 **号 |
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
**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