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鹤城镇三区污水处理厂**-**年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评审专家人数变更
更正内容:
评审专家人数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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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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