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公易土告字[**]**号)
肇公易土告字[**]**号(略)
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E-**-**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鼎湖区七十五区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8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
备注:(一)宗地内必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1、无偿移交公用设施——社区服务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不少于**平方米的标准配建(不足百户按百户计算)。上述公用设施应对外开放,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实施和验收,设施建成后应无偿移交有关部门,产权归政府所有,需无偿移交的公共配套设施不计入容积率。2、其他公用设施——全民健身设施: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3、物业管理用房要求按《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在第一期工程配建。4、母婴室按《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号)执行。5、其他事项按《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号的规划要点、用途、面积的有关规定执行。(二)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1年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和竣工,竞得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的违约金。(三)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四)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天内支付**%出让价款,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定金及宗地出让价款,剩余出让价款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缴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略)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二)竞买申请人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略)/ggzy-portal/#/**/index)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略)/ggzy-portal/#/**/index)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时**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略)/ggzy-portal/#/**/index)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无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略):梁小姐、彭小姐联系电话:(略)-(略)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