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连公易土(出)[**]9号)
连公易土(出)[**]9号(略)
经连平县人民政府批准,连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GP**-连平县隆街镇产业物流园B-**-**B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连平县隆街镇产业物流园B-**-**B号地块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并且≤3.** | 建筑密度(%): | **.**≤并且≤**.**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6 | ||||
投资强度: | (略)/公顷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 | ||
备注: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2年,竞买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https://**.**.**.**:**/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GP**-连平县隆街镇产业物流园B-**-**B号地块号地块:(略)**时**分至(略)**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2年,竞买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略):曾生联系电话:(略)-(略)开户单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连平支行开户账号:**(略)**
连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