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河公易土[**]7号)
河公易土[**]7号 (略)
经河源市人民政府批准,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河公易土〔**〕7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河源市高新区祥和路南边、三中路西边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并且≤4.**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略)/公顷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 | ||
备注:产业准入类型:农副食品加工业。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人注册地址不在河源市高新区的,需在竞得土地后一个月内在河源市市场监督局高新区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独立法人企业。 3、竞买人竞得土地后,(略)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网(略)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略)的出资构成,拟成立时间等)。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 至(略)到 河源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河源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河源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河公易土〔**〕7号 号地块:(略) **时**分 至(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略) 联系 人:国土室 联系电话:(略)-(略)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