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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肇公易土告字[**]**号)
肇公易土告字[**]**号 (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BS-**-**-C | 宗地总面积: | 5.**公顷 | 宗地坐落: | 鼎湖区永安镇贝水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略) | 受让单位: | (略) | ||
备注: | (一)该地块引入项目须符合广东优先发展产业类项目中的符合环保要求的轻量化材料应用:超高强度钢,高强韧低密度钢,ADI铸铁,高强度铝合金、镁合金、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塑料、复合纤维及生物基复合材料;先进成形技术应用:3D打印成型、激光拼焊板的扩大应用,内高压成形,超高强度钢板(强度≥**MPa、强塑积**~**GPa·%)热成形,柔性滚压成形,一体化压铸成型,异种材料先进连接技术;(二)该宗地投资强度大于**万/亩,建筑密度:**%-**%,建筑系数不小于**%,用地类型为一类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年限**年,容积率不低于2.0;(三)宗地内必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1、配套设施尽可能安排在建筑物室内;其他按《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号的规划要点、用途、面积的有关规定执行。(四)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五)该宗地竞买人需要在竞得土地后与鼎湖区政府签署《鼎湖区BS-**-**-C号宗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签订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
二、公示期:(略) 至 (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略):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单位地址:(略):**联 系 人:姚先生联系电话:(略)-(略)电子邮件: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