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政府妥善处理医疗机构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废医用塑料和废医用玻璃(以下简称“可回收医废物品”)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粤环[**]**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共同处理可回收医废物品。现就本次采购项目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略)至(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总务股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知下:
一、 项目名称:医院关于医疗再生资源回收处置服务采购的工作事项。
二、 采购内容、数量及需求:
2.1技术要求(服务费用)
序号 | 可回收物 | 最低回收价格(含税价) | 回收频次 |
1 | 废医用塑料(塑料输液袋/瓶) | (略)/公斤 | 每月一次 |
2 | 废医用玻璃 | 免费处理 | 每月一次 |
3 | AB胶桶(5L/个) | (略)/个 | 每月一次 |
4 | AB胶桶(**L/个) | (略)/个 | 每月一次 |
三、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只允许为国内独立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公司相关资质文件((略)红章);
四、资料内容包括:
1、公司各种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密封在一个档案袋;
2、根据医院项目需求做好方案报价,密封在另一个档案袋。
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对招标的项目进行投标。投标资料必须使用信封(文件袋)封装、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公章、骑缝公章(一式一份)。
五、截止时间:**年5月**日**: **
六、联系电话:(略)-** 吴主任
七、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