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资源挂出(告) [**] **号 | HYGP**-** |
(略)**时**分 | (略)**时**分 |
** | **.5 |
** | (略)**时**分 |
0 | ** |
无底价 | |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
HZ-HY-**-**-**-** | ** |
新圩镇东风村地段 | ** |
工业用地 | ≥**.8且≤** |
**年 | |
≥1.6且≤2.5 | ≥** |
≥**且≤** | 五通 一平 |
(一)该宗地块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须提交惠阳区发展改革局出具的与该宗地块项目准入条件确定的产业类型一致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文件。 (五)该地拟用于经营的产业类型为新能源智能小家电的研发、生产和制造。 (六)经新圩镇人民政府申请,该地块实行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出让,原则上建设单位须按照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如建设单位因特殊工艺要求或其他不可控因素确需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的,不得违反规划条件规定内容。该地块的建设需按照《关于惠州市惠阳(新圩)智能制造产业园东风片区HZ-HY-**-**-**-**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惠阳规建条〔**〕**号)执行。 (七)该宗用地须按新圩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投资指标进行建设: ①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人民币/平方米; ②单位产值:不低于(略)人民币/平方米; ③单位税贡:不低于(略)人民币/平方米。 (八)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1年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4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竞得人在付清地价款后一个月内办理交地手续,凭《交地确认书》、《出让合同》(正本)和地价款交款凭证等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九)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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