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广州塔广场B**商铺(永旺租赁)消防改造项目 招标人为 广(略)(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广(略)(略)(略)双方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广州塔广场B**商铺(永旺租赁)消防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规模: 广州塔广场将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打造广州市属国企商业新标杆、海珠区高端商业综合体。结合项目招商实际情况,计划对广州塔广场B**商铺消防部分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平方米,现拟开展广州塔广场B**商铺(永旺租赁)消防改造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 。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3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作为施工依据,对广州塔广场B**商铺消防部分进行改造。实施内容包括相关的通风管道安装、消防水管安装、管槽及线缆敷设、机电设备安装、消防系统调试等,项目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地点:(略)B**商铺。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入场之日起 ** 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工程并竣工验收合格。
2.6质保期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提供2年的免费保修,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略)(含税)。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略)(不含税)。
2.8项目承包方式与费用组成:
(1)项目承包方式为:按照工程量清单所约定的项目承包内容及范围,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的计价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及有关的技术资料及说明,按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联动调试、包竣工验收以及施工管理配合服务等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2)本项目含税总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打拆、搭建、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机械设备、工具、搬运、运输、人工、交通、食宿、咨询、安全及保险、项目税费、合理利润及项目报价单约定的其他费用。
2.9.项目工程款项支付方式:以招标文件附随的合同模板约定执行。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设立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设立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有本人签字的证书复印件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电气自动化或暖通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证明。
3.7其他要求: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现金),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年4月**日至**年4月**日(工作日上午**:**至**:**,下午**:**至**:**)。
4.3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略)(地址:(略)(招标采购部),咨询电话:(略)-(略))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设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加盖公章);
投标登记须知:①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②本项目只接受已完成投标登记及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 年5月**日9时**分-**时**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5月**日**时**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号嘉业大厦**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s://(略)/)(略)网站(网址:http://(略).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略)网站发布,如网站发布内容不一致时,(略)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略) |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林工 | 联 系 人:胡工 |
电 话: (略) | 电 话:(略)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略) |
**年4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