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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涉铁隧道影响监测第三方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广州 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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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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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涉铁隧道影响监测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涉铁隧道影响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名称)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略),招标人为广州市(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涉铁隧道影响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编号:FSCG**)

2.2建设地点:(略)

2.3项目概况: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面积约**㎡,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蒲州大道东侧、商贸南二路南侧、蒲茵路西侧,运营地铁四号线“南横~南沙客运港”区间盾构隧道位于该项目西侧。(最终地块面积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2.4招标范围:

2.4.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4.2招标内容: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涉铁隧道影响监测第三方服务。

2.4.3最高投标限价:(略).(略)。

2.4.4服务要求和内容:

2.4.4.1服务要求:

(1)结构监测:监测工作需满(略)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按工程项目需要进行相关监测工作;

2)编写监测报告;

3)负责监测期间工作人员的安全;

4)在监测数据异常时立即通知相关方;

5)提供与上述服务范围有关的技术支持;

6)协助采购人进行上述服务范围内的有关技术管理工作。

(2)施工配合:施工配合服务成果标准:须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所辖区域内与地铁保护相关的施工作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许可办理;

2)作业点办理;

3)接挂地线配合;

4)结构设施状态调查;

5)地保监测点安拆配合;

6)监测设备布设附着修复;

7)监测设备定期检查配合;

8)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9)预防性措施施工配合;

**)运营保障值班;

**)运营应急管理;

**)项目风险管理。

2.4.4.2服务的内容:

(1)监测方案:包括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具体布置图(平面图、断面图)、监测周期、监测预警值和控制值等。在监测前完成与本项目的有关单位的配合及对接工作,确保满足(略)的要求。

(2)监测内容:对施工范围涵盖的地铁隧道的自动化监测。监测对象为受施工影响区域的地铁隧道既有结构。监测项目主要包括施工范围涵盖的所有地铁隧道三维结构变形。

2.5服务期限:自签订本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之日(略)停止监测复函为止。

2.6服务要求:按国家、省、市、区现行管理规范及规章制度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1)和(2)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1号)规定)]。

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号)等规定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1号)执行。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自**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注: 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年4月8日**时**分至**年4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登记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登记资料。请务必至少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登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登记资料如下: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等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2招标文件每标段(略),平台服务费(略),合计(略),售后不退。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4.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略);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略)有关工作人员保密;(略)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年4月**日**时**分,截止时间:**年4月**日**时**分,地点:(略)(电梯到达**楼后左转从消防楼梯上**楼沿通道至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略)

地址:(略)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略)/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平台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本招标公告内容(含附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人:广州市(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略)

**年4月8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略)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五、本公司近二年(从**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略)单(略)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略)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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