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GDL(略)**
二、项目名称:坂田街道交通安全值守劝导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 |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
A | 1 | (略) | (略) |
2 | 深(略) | (略) | |
3 | (略) | (略) | |
4 | (略) | (略) | |
5 | (略) | (略)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包号 | 排序 | 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 |
A | 1 | 深(略) |
2 | (略) | |
3 | (略) |
五、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零陆万叁仟捌佰肆拾元整((略))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交通安全值守劝导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投标文件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陆元明、袁扬光、蒋永陵、姜建新、林小鸿。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二)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玖佰伍拾玖元陆角肆分((略))
九、公示期限:
**年3月4日至**年3月7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通知书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后发放。
(二)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略))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略)A座**-**。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略)A栋
联系方式:(略) (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A座**-**
联系方式:(略)-(略)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十二、附件
(一)采购文件:-详见后面附件-
(二)投标文件信息公开部分:-详见后面附件:投标文件-
(三)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如下):-详见后面附件
1.开标记录表:-详见后面附件-
2.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
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
4.评分结果表:-详见后面附件-
5.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详见后面附件-
(略)
**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