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粤**执恢**号之一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将于**年2月**日**时至**年4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揭阳市榕城区西马路以南环城路以西西湖豪苑第9栋一层朝南**号商铺(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评估价:(略)元,变卖预缴款:(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因买受人悔拍导致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略)-**-**或登录搜索并访问“展唐助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展唐助拍”自助预约看样。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四、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变卖财产由竞价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竟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第一层未预留窗户,一层上二层楼梯口已预留,楼梯未设置,水电未接通),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详见评估报告书的瑕疵说明,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说明:1.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变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以物抵债的适用上述说明。
2.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馈上述标的物未有相关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该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因该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买受人按照房屋的现状权利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过户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标的按现状变卖,因有居住或尚未清退情况,故变卖后存在迟延交付的风险,标的变卖成交后交接时间待法院通知。
4.本次变卖以整体拍卖的方式,具体变卖标的的面积、房产性质、过户手续等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及室内结构变化产生的风险。变卖标的产权转移、移交及因政策性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等产生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变卖标的物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式以及是否存在欠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情况请自行咨询本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税务管理部门。
6.竞买人参与竞买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须知,竞买成交即视为对本公告、须知无异议。
八、本公告登出视为发出变卖公告。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通过银行转账在变卖成交后三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业银行揭阳进贤支行,账号:**(略)(略)**),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粤**执恢**号拍卖款],并于变卖成交后三日内将缴纳完毕变卖余款的票据或淘宝网截图提交到本院执行局。交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略) **-**-**
咨询电话:(略)-(略)
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
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