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马峦山郊野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中心拟对坪山区马峦山郊野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坪山区马峦山郊野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略).** 中标供应商:(略)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因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与品牌升级需求,乙方“(略)”的公司名称,变更为“(略)”,乙方由“(略)/深圳广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变更为“(略)/深圳广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2.(一)原合同经费1.根据原合同,承包总经费为(略).(略)。2.根据审计要求及城管局移交事宜,**年**月,甲乙双方签订了《马峦山郊野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MLS**FW**),对公园绿地、硬地保洁、林地、水体、四害消杀及红白火蚁防治管理五个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经费合计核增(略)/年。以上小计总经费为(略).(略)/年。(二)核减项目经费根据原合同及《马峦山郊野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MLS**FW**)对以下项目进行核减:1.核减四害消杀面积**.**平方米,单价(略)/平方米·年,四害消杀经费(略)/年;2.核减白蚁、红火蚁面积**.**平方米,单价(略)/平方米·年,白蚁、红火蚁消杀经费(略)/年;3.核减设施维护/环境整治经费(略)/年;4.核减安保**人,单价(略)/人/年,安保**人经费(略)元/年;以上小计核减经费(略).(略)/年。综上,核减后,总经费为(略).4-(略).**=(略).(略),本协议服务期内(**年1月1日至**年6月7日)经费为(略).(略)/**天**天=(略).(略)(人民币伍佰零柒万捌仟伍佰肆拾贰元肆角捌分整)。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因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与品牌升级需求,乙方“(略)”的公司名称,变更为“(略)”,乙方由“(略)/深圳广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变更为“(略)/深圳广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2.按照区财政局**年财政预算要求及拨付额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对**年马峦山郊野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的园区安保、绿化管养等服务工作部分经费进行调整,特订立补充协议。 |
征求意见期限:从(略)至(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中心 地址:(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地址:(略)A 联系电话:(略)-(略)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